四川内师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薪资待遇及福利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四川内师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检测公司)工资发放管理,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结合行业与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
第二章 工资构成与工资发放标准
第三条 工资结构
检测公司员工薪酬分为以下部分
员工工薪=基本工资+岗位津贴+餐补+加班补贴+交通补贴+工龄工资+福利补助
(一)基本工资:根据各岗位不同,职级不同,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,只要能正常出勤就能全额拿到,按月发放。
(二)岗位津贴:具备任职能力的员工在该岗位上能拿到的基本工作报酬。
(三)餐补:因工作而影响正常吃饭时给予适当补助。
(四)加班补贴:员工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,或者休息日、法定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,按公司值班和加班补贴管理暂行规定执行。
(五)交通补贴:公司给员工的一种福利,给予员工交通方面的补贴,弥补员工由于上下班、一定区域内的公务所需要的交通费用。
(六)工龄工资:按照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长短来确定,鼓励员工长期、稳定地为公司工作。
(七)福利补助:福利补助是体现公司员工关怀的工资以外的福利报酬。
第四条 工资核算
(一)核算周期
以每月自然日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。
(二)工资计算项
(1)实发工资=应发工资-应扣款项
(2)应发工资=基本工资+岗位津贴+餐补+加班补贴+交通补贴+工龄工资+福利补助
(3)应扣款项=社会保险扣款+个人所得税+考勤扣款+其他扣款
(4)日工资=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
(5)小时工资=日工资÷日工作小时数
(6)月计薪天数=(365天-104天)÷12月=21.75天≈22天
(7)计算时,结果数据保留两位小数。
(三)工资应发项
(1)固定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相同。
(2)加班工资
根据《四川内师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值班和加班补贴管理暂行规定》执行。
(3)工龄工资
计算公式:工龄工资=员工工龄×工龄工资发放标准
发放标准: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,享受工龄工资待遇。工龄工资按每月50元的标准计入工资总额,并以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。
计算方法:从员工入职当日至核算日当月为一个工龄周期。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享有工龄工资。
(四)工资应扣项
(1)社会保险扣款: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。
(2)应纳个人所得税=(应发工资合计-五险个人缴纳金额-个税起征点)× 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(3)缺勤、休假工资的计算
缺勤扣款:扣款金额=日工资×缺勤天数。
产假:女员工产假期间享有国家生育津贴,公司代发工资及节假日福利,其五险按正常规定缴纳。如员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金额,差额部分由公司支付。由于工作需要无法按时休产假的员工,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,除可享受本条规定的产假待遇外,同时还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。
婚假、哺乳假、丧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,固定工资照常发放,误餐补助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。如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,按事假标准处理。
其他扣款: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。
第五条 工资发放
(一)发放时间
(1)每月末前支付上月度工资,如遇节假日顺延。
(2)原则上,任何人不得影响工资正常发放,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况等因素,影响延缓工资支付时,公司财务部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员工。
(二)月度工资发放流程
(1)员工考勤由行政办负责统计,23日前,各部门负责人将《月度考勤汇总表》提交行政办主任进行审核;各部门负责人将《五险变动情况汇总表》和《公司员工变动汇总表》提交行政办主任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。
(2)23日-24日,行政办主任依据《月度考勤汇总表》、《五险变动情况汇总表》、《公司员工变动汇总表》等相关表单核算工资。
(3)行政办主任25日将审核后的工资表提交总经理审批。
(4)审批流程为:行政办主任——总经理——董事长。审批通过后,财务处实施工资发放。
第六条 工资调整
(一)年度调薪
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、市场工资水平和员工绩效表现,以年为周期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,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份。行政部应于每年3月确定本年度调薪方案,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。
(二)工作变动调薪
员工因晋升、降级、调动等人事活动造成职级、薪等发生变化时,薪酬关系主管应及时变更人事信息。并于次月进行工资调整。
第三章 定级薪资与试用期薪资
第七条 新员工入职薪资
(一)新员工入职报道时由公司根据面试测评结果,在《入职通知书》中新员工明示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等内容,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。
(二)试用期七天(含)以内离职者,离职者需要向公司支付与日工资等额的相关培训费用;试用期超过七天以上离职者,试用期工资发放到离职当日。
第八条 试用期转正薪资定级
(一)试用期结束前由公司组织试用期转正考核与评审,考核评审通过后,确定相应薪资等级。
(二)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,工资变动自转正后第二天开始调整计算。
(三)特殊人才或专门人才试用期薪资标准,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,可不受本条规定约束。
第四章 福利管理
第九条 法定福利
(一)类别
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。
(二)缴纳规定
(1)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,依法缴纳各项费用。
(2)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的缴费金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。其中,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。
(3)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公司承担
第十条 统一福利
(一)餐补
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餐补助。发放标准为每月220元,按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,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。
(二)带薪休假
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:
(1)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;
(2)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;
(3)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;
(4)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。
第十一条 专项福利
(一)节假日
(1)春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,公司分别发放节日礼物表示庆贺。
(2)三八妇女节,女员工放假半天。
(3)六一儿童节,有子女的员工放假半天。
(二)培训福利
根据绩效评价结果,由综合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,以使员工的知识、技能与不断变化的专业技术、外部环境相适应。包括员工在职培训、公费进修等。
(三)其他
公司员工初婚、初育公司给予相应贺金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。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四川内师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
2019年05月16日